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为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作贡献。
《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已经2018年11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垃圾分类的主要关键在于源头减量、源头分类。
我们认为当前法律制度的建立尚不足以解决居室类的垃圾分类中的突出问题。
一、居室内的垃圾分类是法律监督的盲区。生活垃圾分类的第一环节是居室内的生活垃圾分类。垃圾分类涉及到我市四百多万人的生活垃圾的处理习惯,要改变人们在居室中的习惯,靠一个《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是不够的。而且发生居室内的垃圾分类行为是一个法律监督的盲区、软肋。
二、居家生活中的举手投足扔垃圾一瞬间的迷茫、无知是垃圾分类工作的大敌。垃圾分类是从无到有的新要求,市民的分类知识欠缺、 分类习惯欠缺都是有一个培育过程。
为此,我们建议政府推动 “家庭专用分类垃圾袋”工作,以解决前述软肋和问题。具体建议:
一、政府推进“家庭专用分类垃圾袋”工作,规范垃圾袋的印刷、使用。通过“家庭专用分类垃圾袋”,来实现对市民的垃圾分类习惯的培养、实现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垃圾分类法律责任宣传、垃圾分类监督工作。
二、政府通过印刷与《常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确定的垃圾三分法相匹配的“家庭专用分类垃圾袋”三类垃圾袋,将它们投放到市场,确保家庭能够取得。
1、印有“用于有毒垃圾收集”这类垃圾袋上,一要标明哪些是有毒垃圾,二要标明该有毒垃圾袋收集回收的地点。三是要标明违法投放垃圾的举报监督热线和违法责任。
2、印有“用于可回收垃圾收集”这类垃圾袋上,一要标明哪些是可回收垃圾,二要标明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地点,三是要标明违法投放垃圾的举报监督热线和违法责任。四是标明大件垃圾的回收地点。
3、印有“用于不可回收垃圾收集”这类垃圾袋上,一要标明哪些是不可回收垃圾,二要标明不可回收垃圾的回收地点,三是要标明违法投放垃圾的举报监督热线和违法责任。四是标明大件垃圾的回收地点。
三、政府通过“家庭专用分类垃圾袋”工作,可以有效的宣传垃圾分类的规章,可以在垃圾分类的源头提升垃圾分类的质量。垃圾分类源头质量的提升、可回收垃圾的增加、有毒垃圾对环境的破坏的减少,从环境收益的角度也弥补了政府的环境投入成本。
市侨联王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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