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参政议政的现状
当前律师通过以下渠道和方式参政议政: 1、担任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各机关的法律顾问。律师参与党政机关的决策,促进相关机关依法执政、执政为民。首先,律师可针对重大项目做专项法律顾问。在政府行政过程中,确实需要法律专业人士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进行法律设计与把关。特别是重大项目投资需要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框架设计、法律文件起草、修改、把关及法律可行性研究。其次,律师可协助政府依法行政,对政府行政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及专项法律论证 。政府在日常行政过程中,难免遇到各种法律问题,政府工作人员虽然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但面对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政府需要及时咨询法律顾问。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可提供法律咨询。此外,对于政府的一些重要行政行为,在讨论与部署过程中,律师可以从法律的角度提出建议,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法律可操作性、法律后果及可能带来的法律纠纷等从法律角度进行论证。最后,律师可协助政府预防及处理各种纠纷 。2、通过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律师可以通过把自己对社会的意见或建议反映到律师协会,由律师协会向政府转达。3、进人各级党委、人大、政协,直接参政议政。自1988年七届全国人大会议第一次出现律师代表的身影以来,律师在人大、政协中的人数不断增加。4、通过参加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各民主党派中有不同数量的律师,作为民主党派成员,他们可以直接通过搜集社情民意等方式向统战等部门反映社会现实问题;也可以通过党派中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提案、议案的形式,间接向人大、政协或其他有关部门反映问题;还可以调研报告的形式向相关部门反映社会深层次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5、参与立法工作。律师因职业特殊性,可以广泛、深入地接触社会各阶层,倾听各个社会群体的呼声,深刻、公正地反映人民的真实意愿,从而可以更好地为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条例的制订、修改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律师参与法律的制订可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和纠正立法中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 6、参加各种涉及公共利益的听证会、论证会。7、受聘担任政府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员等。8、参与信访工作,运用律师的执业角色和法律知识协调、化解矛盾、纠纷。9、进入司法机关和政府其他部门工作。10、代理行政诉讼。
二、律师参政议政的意义
律师参政议政的意义很多,主要表现在:1、律师参政议政是依法治国的客观需要;2、律师参政议政是维护正义的有效方式;3、律师参政议政是提高律师整体形象的有效途径。
三、律师参政议政的出路
1、提高律师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比例。从律师担任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情况来看,虽然按照人口比例来计算,与其他界别相比,律师所占比例并不低,但是与西方法治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比例仍然很低,这种状况与律师应有地位和作用极不相称。为此,重视和发挥律师在人大、政协工作中的作用,有计划有组织地增加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候选名额,把优秀律师逐步吸收到参政议政队伍中来。
2、独立界别问题。由于律师不是一个单独的界别,律师政协委员是从不同界别进入各级政协的。有很多律师的提案、议案水平很高,但大多数都淹没在他所在的界别中,没有真正反映出律师的价值和作用。其次,共产党员律师进入政协参政议政没有制度保障,缺少渠道。因此,建议设立律师独立界别。
3、搭建律师进入国家机关任职的制度渠道。可以在现行制度和政策范围内,建立律师与司法人员、政府官员的转换机制,打通律师步入政治舞台的制度通道,既可以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也可以促进司法队伍专业化和依法行政。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大力建立和不断拓展律师进入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岗位的制度渠道,即建立律师的社会流动(social mobility)机制,为广大律师进入国家机关、更好发挥律师政治才能提供制度保障。
4、改革当前的人大代表选举机制,逐步建立专职人大代表制度,使具有突出参政议政能力的律师通过科学的遴选机制脱颖而出,获得律师参政议政充分的工作平台,实现律师参政议政工作制度化、秩序化。
( 施杰 王俊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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