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日前召开企业境外发债及D股发行政策说明会。
D股是指注册在中国境内的股份有限公司在中欧国际交易所发行上市的股票。D股上市公司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公司法》;D股发行须经过中国和德国监管机构的审核和批准,上市和交易均采用德国股票市场相关规则。
记者从中欧所了解到,目前,首批D股发行工作正在紧张筹备中。中欧所欢迎境内A股蓝筹上市公司,尤其是制造业及具有明确国际化战略的企业发行D股。中欧所相关专家表示,德国是制造业强国,常州是国内的制造业重镇。常州制造企业发行D股,除了实现融资功能,还能在拓展海外业务、品牌国际化建设以及与德国“工业4.0”对接等方面抢占先机。
相比D股,另一种直接融资方式——境外债,更为常州企业所熟悉。会上,中国银行投资银行与资产管理部董事总经理夏铭聪详细介绍了中行在跨境金融,特别是在发行境外债业务上的优势及特色。
据悉,常州一批民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率先试水境外债券市场,目前共上报企业发行外债项目10个,总发行规模27亿美元。其中,8个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备案登记。以金昇实业为代表的民营龙头企业,成功在国外金融机构获得国际商业贷款1.5亿美元。天合光能、东海证券、富域集团、新城集团、金坛国发国际、江苏中关村控股、黑牡丹等正在积极参与债券融资业务。
说明会由市发改委、金融办、商务局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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