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侨联概况 侨界时事 侨联动态 参政议政 创新创业 海外平台 今天是:
· 转发中国侨联《关于做好维护侨益相关数据统· 转发关于开展省侨联侨情信息员专题辅导暨侨· 转发关于组织做好第十届“中国侨界贡献奖”  
  您的位置:首页>> 信息资讯>> 常州新闻>> 内容
新规:婚姻登记处内不得设婚庆 钟楼区为何仍存在?
发布日期:2016-03-03  来源:侨联  浏览次数: 字号:〖
去年12月31号,民政部公布了《婚姻登记工作规范》,规定婚姻登记处不得设在婚纱摄影、婚庆服务、医疗等机构场所内,上述服务机构也不得设置在婚姻登记场所内等一系列新的规定,该规范从今年2月1号开始实施。不过,有市民向我们栏目反映,规定已经实施了一个月,但在钟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仍旧设有婚纱摄影机构。 2月29号下午,根据市民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了钟楼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只见在登记处的大厅,竖着大幅某婚纱摄影机构的广告,另有一家婚纱摄影机构和婚庆公司在同一层楼开设了办公地点,里面有婚纱租赁和其他服务,供新婚夫妇选择。 既然现在国家有这样的规定,为何这些婚纱摄影服务还开在婚姻登记处内呢?对此,现场一位姓夏的工作人员解释称,这两家婚纱机构和婚庆公司的确存在好长时间了,从他第一天来这里上班的时候,就有了。对于今年2月1号开始实行的婚姻登记工作新规范,他也早有耳闻,但具体实施,还要靠市里牵头。“这只是说了一句话,具体的细则没有出来,考虑到我们这个大楼属于社区建设指导中心,是我们租用社区建设指导中心的,具体的操作还是要问下市里面,出一个细则,到底是哪种情况下,不能设。” 同时,该工作人员还提出了一个问题:《规范》中提到,婚姻登记处不得设有医疗机构,但根据历年来的做法,每个婚姻登记处内都会设有婚检服务区,这也是卫计局设立的,为的是免费给新婚夫妇提供服务。如果要撤销,他们也不知道该把这个机构安置到哪里去。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规范》中的其他细则,我市各辖区已经开始执行,但是对于场所的要求,还需要有一段时间的磨合期,因为每个辖区的情况各自不同,他们还需要制定更加详细的规范。
 
主办单位:常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3B3号楼   邮编:213003   邮箱:czsqlbgs@126.com   网站地图
电话:0519-85683830   传真:0519-85683830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27  苏ICP备050036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