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定亮
2015年1月1日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民阅读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正式实施了。自此,我国首部促进全民阅读的地方性法规在我省诞生,这是具有“敢为天下先”的积极意义。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走在全省前列的常州,让《决定》落细落实,“打造书香常州、维护市民阅读权利”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显得格外重要。为此,我作了必要的调研与认真的思考。
一、现状与问题
调查发现,虽常州素有崇文重教、书香传家的优良传统,但我也看到市民阅读整体情况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和建设文化强市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全民阅读的软硬件与群众需求还不相适应,这将成为制约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的瓶颈。其中突出的问题如下。
一是阅读公共资源亟须增加。例如,截至去年,我市人均拥有公共图书馆藏书0.45册,低于全国人均0.55册水平,与国际图联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推荐的人均1.5—2.5册图书馆藏书量、图书馆最佳覆盖半径和服务读者数量等标准相比,存在差距。
二是重点人群阅读亟须保障。农村与市区的阅读资源和阅读习惯差距较大,我市城区232万户籍人口的阅读资源和条件相对较好,而农村户籍104多万、外来务工人员80多万、残疾人24.4万等重点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公共阅读设施、现有服务能力不足。
三是社会阅读氛围亟须引领。首先,人均年阅读量偏少。据调查,去年我市成年居民综合阅读率为82.2%,虽高出全国平均水平5个百分点,但人均纸质图书的阅读量仅为4.29本,低于4.77本的全国平均水平,远低于201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调查的以色列年人均阅读量64本及欧美国家约16本的水平。其次,信息化社会发展使阅读出现快餐式、碎片化、浅层次倾向。我市大学生只有30%选择阅读纸质图书,近50%是手机、网络方式阅读。普通市民热衷于手机短信、微信段子的阅读,还有40%多居民没有阅读的习惯。再次,功利性阅读降低阅读教育功能,精品阅读缺乏有效推广和引导。我市约43.1%的成年居民认为自身的阅读数量很少或较少,约70%的居民希望有关方面能推荐精品力作、举办各种阅读活动或读书节,引导广大市民读好书。此外,社会经济转型中“读书无用论”等错误思潮依旧蔓延,市场化发展使阅读内容良莠不齐,一些书店面临人力、房租的压力而生存艰难,城市阅读生态堪忧。
四是保障全民阅读权利的法规体制工作机制亟待全方位落实。全民阅读工作涉及面广,全民阅读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长期、持续深入开展工作的动力显得不足。
因此,必须通过法治的手段解决以上问题。
二、建设法治社会,促进全民阅读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未来”的事业,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第一,政府重视,大力宣传,广泛引导。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对《决定》的宣传是一个向全社会广泛宣传法治的机会。调研中发现普通市民对《决定》几乎是一无所知。以立法手段来保障和推动全民阅读,是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通行的做法。例如,美国的《卓越阅读法》《不让一个孩子落后法案》、日本的《少年儿童读书活动推进法》、韩国的《阅读文化振兴法》和俄罗斯的《民族阅读大纲》等,所以我省这项《决定》的推出是在认真研究借鉴国内外全民阅读立法的有益经验基础上制定而成的。建议我市通过广电部门利用各种渠道在黄金时段进行《决定》内容宣传讲解,不间断地引导普通市民知法、学法、懂法、守法。
第二,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依法落实《决定》的各项要求和措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例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其公共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将促进全民阅读工作作为常州市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考核、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相关专项资金,安排相应资金用于促进全民阅读。全民阅读资金应当用于组织开展重大阅读活动、购买全民阅读公共服务、支持优秀读物的出版、扶持开展阅读推广活动和加强公共阅读设施建设等。鼓励、支持成立全民阅读公益基金会,依法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等等。
第三,结合本市地方特色,着力锻造“阅读活动”精品。在落实《决定》过程中,首先,应着力加强阅读阵地建设、加强阅读精品引领、加强阅读活动示范、加强阅读志愿者服务建设。其次,让全民阅读活动在全市范围遍地生花,持续打造大型品牌读书活动,如“书香龙城”、“延陵读书节”、“常州阅读月”等,使这些活动具备延续时间长、覆盖人群广、子项目种类繁多的特点,推动阅读服务各环节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质量,能极大地涵养我市的文化生态。再次,进一步力推全民阅读走进家庭、社区、学校、军营、机关、企业、农村的“七进”活动,尤其注重吸引农民、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儿童等重点人群参与阅读,实现各类全民阅读活动时间全年覆盖。持之以恒开展“千家万户爱经典“的深度阅读、“百社百校飘书香”的系统阅读活动,千方百计营造“因阅读而被人尊重”社会氛围。
第四,加强监管,建立督查评估制度,不断健全问责、追责制度。首先,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出版发行活动的监管,净化阅读环境。其次,建立健全市民阅读督查评估制度和考核机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或者委托有关中介机构每年开展一次全体市民阅读状况和阅读指数调查,调查评估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并运用调查评估成果和公众评价机制,进一步做好指导和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再次,对在全民阅读促进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家庭和个人,给予奖励。对不履行相应职责或义务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依法问责;对有关人员挪用、贪污、侵占全民阅读经费、资源,或者擅自改变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和设施用途的,由主管部门依法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