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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7次会议 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发布日期:2015-10-28  来源:侨联  浏览次数: 字号:〖
26号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常和平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分别根据市长费高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的提名说明,决定任命: 陈国辅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倪新芳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苏高中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郑辉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储玮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冯连庆、裘小青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年龄原因,免去黄岳汀同志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会议任命:常和平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蒋自平同志为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 朱志洪同志为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张加林同志为常州市司法局局长; 周效华同志为常州市财政局局长; 陈宝兴同志为常州市统计局局长; 徐靖德同志为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免去尚建荣同志的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士福同志的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少宝同志的常州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云徐华勤同志的常州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世平同志的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会议决定,接受尚建荣同志辞去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会议还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吴向方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查迅宇、李浩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听取审议有关《报告》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15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等事项。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据了解,年初人代会期间及闭会后,市人大代表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事项,先后提出1件人大议案、170件代表建议,其中交由政府系统承办的有156件。截止目前,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有54件,占总数的35.1%;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有80件,占总数的51.9%。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职务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共收办职务犯罪案件403件、475人,其中包括,市安监局原局长冯志明、市卫生局原局长朱雄华、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孟建国等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2012年以来,共判处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22人,涉案金额818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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