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常州《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实施意见》(常办发〔2014〕63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出台。
《实施意见》从“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重要性和总体要求”、“重视发挥侨联在推进全市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为做好侨联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个方面,提出了十一项具体要求。《实施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侨联工作,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凝聚侨界智慧力量、又好又快推进常州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是适应侨情发展变化、促进侨联事业科学发展的需要。《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发挥侨联在引资引智、在密切党与侨界群众血肉联系、在推进社会治理、在开展海外联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侨联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侨联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侨联依照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侨联职能和工作需要出发,切实解决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办公场所以及侨界群众活动场所等问题,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对重大专项活动予以经费支持,健全侨联基层组织网络,加强侨联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实施意见》的出台,充分体现了中共常州市委对新形势下侨联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全市各级侨联和广大侨界群众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对于推动常州市侨联事业的科学发展、开创侨联工作的新局面,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