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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有1700多座高层建筑 扑救困难云梯够不着
发布日期:2012-05-31  来源:侨联  浏览次数: 字号:〖
这些,你能做到么?
“家里不要存放超过500克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物品,不能在高层建筑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戴粉庚说,《规定》明确了高层建筑业主、使用人、物业公司以及特殊大楼的消防要求和责任,与我们每一个人息息相关。而以下这些,如果你做不到,将会面临处罚。
宾馆:客房应设置应急疏散路线图,配备手电筒、自救呼吸器等逃生器材及其使用说明。否则,可处500—5000元罚款;
饭店:应当对厨房排油烟管道定期检查、清洗,每季度至少1次;否则,可处500——5000元罚款;
物业公司: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设施全面检查,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逾期不改,可处2000—2万元罚款;发现火灾隐患而不及时消除的(如发现业主在楼道堆放物品阻碍疏散通道而不作为等),处1000——5000元罚款;当然,如劝阻制止无效,应向消防部门或当地派出所报告,如不报告,处200——1000元罚款;应定期进行防火巡查、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否则,可处500——5000元罚款;
病房楼(养老院、精神病院等):这些人员不易疏散的高层建筑内,应合理设置避难层或避难间;
建筑单位:外保温材料应使用不燃材料,即A级材料;
超100米的建筑:业主应和保安人员一起,成立志愿消防队,以便第一时间自救;高度超100米且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重要公共建筑,屋顶应设置直升机停机坪或者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
停车位划定:划定的泊位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即使没有停车,也可处2000—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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