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的9大变化 和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呈现9大变化: 变化一:增加、完善考核责任主体 加大对五小行业、废品收购、车辆清洗、摩托车修理等项目营业执照管理,将市工商局列为考核责任主体;事件考核中,在过街天桥、标志标线管理考核单位中增加新北区;对渣土运输车的管理,分清职责:将“故意遮挡、污损号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未挂牌、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不按规定时间线路行驶、超载的渣土运输车”考核内容列入城市交通管理项目,责任主体为公安局;“渣土运输车辆不具备承运资格、未密闭改装”责任主体为城管局;“轮胎带泥驶出工地”责任主体为相关区及城乡建设局。部件考核中,在各类井盖、通讯交接箱责任单位中相应增加市公安局、投资集团、新北区;在桥梁交通设施、交警设施、路名、地名设施、宣传栏责任单位中增加新北区;在人防工事责任单位中增加各区政府。 变化二:扩大一、二级考核区域范围 天宁区一级区域增加面积0.25平方公里,面积调整为6.45平方公里。钟楼区一级区域增加面积2.216平方公里,面积调整为6.366平方公里;二级区域增加面积3.746平方公里,调整为12.98平方公里。此外,将主要入城口、主要场所周边79条主要道路按一级区域标准进行考核。 变化三:增加考核子项目 新增餐厨废弃物、老小区安防设施、过街天桥管理、菜市场商品出样规定、农药检测、橱窗内张贴管理、主次干道乱晾晒、绿地景观灯、住宅小区建筑垃圾堆放等考核子项目。 变化四:加强工地管理力度 提高工地围挡、出入口道路管理项目扣分分值。 变化五:明确整改时间、要求 配合考评方法的调整,对所有问题的整改时间、整改要求都作了详细说明。对整改措施中工程量较大,需要进行招投标及申请许可的项目要求上报工期。 变化六:加大媒体曝光力度 进行专项检查,每月在媒体公布考核情况。 变化七:调整分类考核系数 调整不同区域考核系数,二级区域考核系数调整为0.9,三级区域考核系数调整为0.8,增加了不同区域的考核级差。 变化八:优化考核方法 新办法考核体系主要由网格检(抽)查、专项检查、日常督查、样本点抽查、重点问题督查、媒体曝光问题督查、省级市容管理示范路创建加分等7个项目组成。 变化九:修改计分办法 新的计分办法中,网格检(抽)查、专项检查采取未按时整改扣分形式;样本点抽查每月抽查1-2次,采取即时扣分形式,得分占每月考核总得分的50%;日常督查由12319平台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立项派遣,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对立项派遣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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