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组织新一届 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习侨法 新年伊始,金坛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和政协委员会刚刚闭幕,金坛市侨联于2008年元月5-6日就组织新一届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习《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其《实施办法》,让他们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侨法的重要意义,重点了解《保护法》的基本精神、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在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中做出表率,自觉遵守和模范执行,引导归侨侨眷自觉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依法护侨的社会氛围。 学习座谈会上,金坛市侨联负责人就《保护法》的立法背景、立法依据、管理体制、条款释义等进行了系统讲解,并通报了近几年来金坛市贯彻侨法的成就和情况,希望新一届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深刻领会侨法的精神实质,提高贯彻侨法自觉性和责任感,依法护侨。 新一届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致认为,《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侨界人士的关怀,为保障侨界人士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很好的法律依据,对于进一步调动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学习、贯彻侨法有效融入到“聚侨心、促和谐”活动中,进一步提高依法护侨的能力和水平,在人大、政协充分表达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要求和愿望,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侨界、和谐金坛做出新的贡献。 金坛市侨联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