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2、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1992]144号文《关于进一步下放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审批和管理权限的通知》; 3、江苏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92)苏经贸资字第1447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下放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审批和管理权限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二、申报材料 1、投资者申请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书; 2、法定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书复印件); 3、外方投资者法律注册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4、外方投资者法人代表或个人身份(个人投资情况下)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外方如需委托他人办理时); 5、环保部门预审、审批意见; 6、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表; 7、工商行政管理局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8、可行性研究报告; 9、章程及附件; 10、董事会成员名单及其委派书,或执行董事委派书; 11、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组织机构代码赋码通知单; 12、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注:限制类项目按审批权限提供相关部门批复以上材料一式二份;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办事程序 受理(窗口)→审批 五、承诺时限 7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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