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侨联、基层侨联:
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各级侨联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组织引导侨界群众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和谐侨界、和谐社区建设活动。为充分展示侨界群众共建和谐社会的成果,经市侨联研究决定,开展常州市“侨界十佳和谐家庭”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齐心协力促进科学发展,同舟共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共促和谐,为促进和谐常州建设多作贡献。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在全市归侨侨眷(含出国留学人员家属)家庭中评选“侨界十佳和谐家庭”10户。推荐名额为20户,其中表彰10户,提名奖10户。名额分配为:金坛、溧阳、武进、新北、天宁、钟楼侨联各2户;戚区、教育、卫生、常工院、戚机厂侨联各1户;其他3户。
三、 评选标准: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德,依法行使和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为祖国、为家乡、为社区建设献计出力,牵线搭桥成绩显著。
3、积极进取,勤于学习,爱岗敬业、带头勤劳致富。
4、积极向海外亲友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家乡日新月异的变化,增强海外华侨华人对祖国和家乡的向心力。
5、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宽容谦让,邻里融洽。
6、崇尚科学、倡导文明,积极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讲究生活卫生,环保意识强,带头净化绿化美化生活环境。
四、评选方法
“侨界十佳和谐家庭”评选以辖市、区及相关侨联为单位组织推荐,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推荐表》(附后)报所在侨联。各有关侨联对表格进行认真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二份(并附电子文档),于11月20日前报市侨联办公室。经市侨联审核后确定入选初步名单,并在市侨联网站上公示后再确定表彰名单。
五、表彰方式
对选出的“侨界十佳和谐家庭”,由市侨联将予授牌;获提名奖的家庭,由市侨联颁发奖状。
六、具体要求:
1、各级侨联组织要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
2、各级侨联组织要通过开展评选“侨界十佳和谐家庭”活动,在全市侨界群众中进一步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争做“有思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3、要发挥好“侨界十佳和谐家庭”的示范作用,促进侨界家庭成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家风和社会风气的改善和提高,不断增强侨界群众参与和谐常州建设的自觉性。
4、认真总结、宣传“侨界十佳和谐家庭”的先进事迹,扩大侨界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组织起来,活跃起来,增强凝聚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侨联组织的独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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