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侨联保护侨商利益受表扬 近日,国务院侨办给金坛市侨联来函,感谢金坛市侨联“在调查处理阿根廷华侨林国兴先生在金坛市投资案,保护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做的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 2002年,阿根廷华侨林国兴决定在金坛市与金浩绝缘材料有限公司合作投资生产卫生用品。在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金浩绝缘材料有限公司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生产了卫生巾1117箱计32万多片。金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2003年1月依法查封了金浩绝缘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的1117箱卫生巾。侨商林先生十分恼火。 事发后,金坛市侨联迅速赴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情况,一方面向市领导做汇报,市委书记韩九云、市长徐惠中及其他市领导十分重视,都认真询问,要求尽量保护投资者利益;一方面向林先生阐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做好解释工作,消除不愉,建议其迅速补办手续,取得合法经营证照后再生产销售,并向他保证金坛市政府绝对保护在金坛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就金浩绝缘材料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卫生巾未形成销售、未获利的实际情况与工商部门解释协调。 对林先生投资案的处理,既执行了国家法规,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侨商的利益。林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