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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发布日期:2016-09-20

     在9月19日召开的2016全国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国家林业局正式授予常州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市长费高云在授牌仪式上接受奖牌。
  这标志着常州市绿化建设和生态文明水平迈上新台阶。

  本次会议由国家林业局、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等联合主办,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主任王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主持会议。会议全面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特别是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及关于着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有效增进城乡居民生态福祉。
  国家森林城市,既是对一个城市生态建设的最高评价,也是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2014年,市委、市政府发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令,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在500万常州市民的共同努力和参与下,常州市走出了一条具有“水墨江南、鱼米之乡、平原地区”特色的造林之路,初步形成了“一核、双心、九极、七板块、多廊、多点”的森林城市建设布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3年来,全市造林15万多亩,基本形成林水相依、林路相依、林城相依、林田相依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网络,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7%,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水城、古城、森林城”风貌合一的美丽新常州焕发出蓬勃的绿色生机。
  此次全国共有22个城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副市长张耀钢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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