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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平衡车企业抄袭美国专利?积极应诉美国公司已撤诉
发布日期:2016-02-14
在今年美国CES消费电子展上,一家常州平衡车企业被指涉嫌侵犯了美国公司的专利。常州方面积极应诉,并历经近一个月的相互举证,近日,美国这家公司最终提出了撤诉请求。 CES是全球最大的消费电子展,上月7号,美国联邦执法人员在这一展会上查抄的展位属于常州市菲思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菲思特是电动平衡车生产企业--常州千代车业有限公司的国外销售代理商。目前在国际市场上,只有中美两家企业在销售独轮电动平衡车,常州千代每辆独轮电动平衡车的销售价格要比美国公司低500美元左右。美国方面以中国企业侵权为由,向美国法院上诉并申请了临时禁止销售令,美国法院在并未取证裁定的情况下就直接查封展位、没收产品。常州市菲思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蒋辉表示 :“我觉得我们的产品不存在侵他的权,因为这个东西是我们2014年就开始研发了,是我们完全自主独立研发的,不存在侵权问题。” 千代车业负责人介绍,美国公司主要指控的是他们外观侵权,而由他们独立开发的独轮电动平衡车项目,去年2月,已在原型设计、内部结构、电机配置、车轮规格、外形模具等方面申请了6项国内专利,当年8月已获批外观、结构等实用专利5项,去年年底他们的产品开始申请国际专利,但尚在受理之中。受到这一事件的影响,千代车业的产品在阿里巴巴网上的销售被强制下架,网上结算被中止,生产也被迫停止。 常州千代车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陆晓清表示:“我们看了之后,主要的是它的踏皮跟我们完全不一样,还有一个 是轮胎上,它是光胎,我们是花纹胎,这两块已经占了整个设计面的 最大部分了,这两点已经跟它完全不同了,整体来说,我们的外观是 做的很精致,兼顾功能性都考虑在里面,而它的主要是比较简洁,很简单。” 为此,菲思特和千代这两家常州企业在美国聘请了5名专业律师组团采取维权行动,并于1月29号向美国法院递交了抗辩材料,美国公司方面的律师在看到材料后,原本向法院提出延期至2月12号开庭,但就在两家常州企业准备应诉时,美国公司于当地时间2月4号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的请求。常州两家企业已要求律师对对方公司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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