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1/5面积划入生态红线区 红线内禁止开发建设 |
发布日期:2015-09-28 |
“生态保护红线”是建设生态城市的重要基础。目前,我市有关部门正在酝酿扩大全市生态红线区的范围。 在溧阳市上黄镇水母山保护区,1000多亩土地已被划定为我市一类生态保护红线区。21年前,中美两国科学家在这里的采石场,发现了中华曙猿化石群,并认定是迄今为止地球上最早出现的高级灵长类动物。2013年,该保护区被确定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今年又做出了新的调整,把建设用地和企业调整出来,禁止在红线范围里开发。 为保护天目湖水源,我市将沙河水库上游8平方公里多的天目湖湿地,划为一级生态红线保护区,取消区内原有的农田种植,从2012年起分三期进行生态恢复与保护。 2013年8月,江苏省政府批准颁布了全国首个省域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其中,我市生态红线区总面积达905.71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总面积的20.65%。在生态红线区内,近两年来我市先后实施了宋剑湖湿地扩建工程、滆湖备用水源地建设、小黄山生态公益林整治工程等,有力提升了我市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 9月22号到24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带领市人大检查组一行,对我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工作进行了执法检查。副市长张耀钢汇报了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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