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常州审查工资、合同等劳动保障情况 |
发布日期:2012-12-01 |
记者昨天从市劳动监察部门获悉,为期4个月的全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将从12月1日开始,到2013年3月31日结束。这次审查的对象和范围为全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外地驻常办事机构;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审查的重点是:企业工资支付情况、职工名册建立情况,以及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等5大部分51个子项目,同时,还着重对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社会保险登记、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以及劳务派遣企业及使用劳务派遣工的用人单位进行审查。 据介绍,通过对工资支付情况审查,以有效预防企业拖欠工资行为;通过职工名册建立情况的审查,采集建立职工诚信就业信息档案,为企业招用工提供指导帮助;通过对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审查,指导企业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用工行为的发生,有效降低用工成本,同时,加强对劳务派遣机构的资质、注册资金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劳务派遣企业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工资支付以及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劳务派遣企业注册所在地、实际工作地,外派劳务机构等情况的审查,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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