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105万参保人员 我市医保报销比例大幅提高 |
发布日期:2012-03-02 |
自本月10日起,我市市本级(指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范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将扩大医保报销范围,此举将惠及市本级105万参保人员。 具体调整措施为: 一是调整部分诊疗项目医保支付政策,涉及39类共136项医保诊疗项目,其中,由原医保不支付调整到现医保完全支付的项目有31类,由原医保不支付调整到现医保支付70%的项目有5类,由原医保不支付调整到现医保支付80%的项目有3类。 二是调整部分特殊医用材料医保支付政策,共涉及40种特殊医用材料,由原医保不支付调整到现医保予以按规定支付:单价200元以内的特殊医用材料,直接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单价超过200元的特殊医用材料,在2万元以内的部分,先由个人自付30%,再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超过2万元的部分,由个人自负。 三是将部分康复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共涉及18种康复项目,由原医保不支付调整到现医保支付70%。 金坛、溧阳、武进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我市职工医保市级统筹要求,做好部分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调整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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