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南都母女被杀案 凶手今日被执行注射死刑 |
发布日期:2012-02-09 |
记者 牟乔希 通讯员 陈文卫 中吴网讯 经最高院院长王胜俊签署执行死刑命令,2月9日上午,常州中院对“8.27”重大抢劫杀人案罪犯王国卫执行注射死刑。 常州中院一审查明:2010年8月27日中午,罪犯王国卫窜入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新城南都157幢丙单元与被害人滕某发生争执。8月27日下午,罪犯王国卫窜入滕某新城南都157幢丙单元滕某家中,看滕某富有,遂抢劫,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威胁滕某,劫得皮夹现金300余元及银行卡。为防止被人辨认识身份,罪犯王国卫杀害滕某及滕某女儿。罪犯多次从劫得的银行卡提取人民币共计4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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