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签下协议 男子车行无代销权损失大 |
发布日期:2011-11-21 |
花血本从别人手里盘了一家车行,本想好好经营赚点钱,却因自己的疏忽与无知引来接连不断的麻烦,没盈利就亏了一大笔……武进人单某一想到此事便悔恨不已。 今年4月,经营武进焦溪某摩托车商行的罗某因交通事故死亡。5月14日,其妻戚某与单某签订了一份转让协议,约定转让罗某的摩托车行,包括车行店面使用权、车行内的77辆摩托车及配件的所有权等。因罗某生前取得了5家知名摩托车公司授予的雅马哈、豪爵铃木等品牌摩托车的代销权,戚某同时承诺,协助单某办理好工商变更手续,并帮助单某与五家摩托车公司签订合同,取得品牌摩托车代销权。协议签订当日,单某即向戚某支付了全部转让款近54万元。 不料,单某接手才两天,两家摩托车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来到车行,称他们放在车行的25辆摩托的车款尚未支付,强行将车拖走。25辆摩托车价值近20万元,且车行失去了摩托车的代销权和货源,就无法正常经营,焦急的单某赶忙联系戚某,戚某却不是推脱有事就是电话停机,几天之后更是杳无音信。单某在寻找的过程中得知戚某外欠了多笔巨额债务,方知上当,自己花54万元换来的是一个烂摊子……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单某来到武进法院起诉戚某,要求解除转让协议,返还转让款并赔偿损失。 案情的特殊与复杂引起了法官的重视,法官一边向摩托车公司、车行店铺的房东、罗某的父母等知情人调查案件事实,一边寻找戚某的下落,销声匿迹几个月的戚某终于现身。 经过法官多次协商,单某与戚某昨天达成协议:单某继续经营摩托车行;戚某赔偿单某被拖走的25辆摩托车及丧失代销权的损失20万元。法官忠告单某:没有了解清楚摩托车的权属、车行是否牵涉第三方权利、债务是否结清等多项重要内容的情况下就草率签订协议,各项手续都没有办理的情况下就轻易交付全部款项,这些都是严重失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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