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是全市第三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宣传和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实施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法治工作,也是各级机关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现阶段宣传普法的实践中存在一些问题:1.宣传普法队伍良莠不齐。宣讲队伍要具备一定的法律功底,法律实务,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对法典的充分理解和认识。就全市的宣讲队伍而言,还是存在宣传宣讲能力良莠不齐的情况。2.宣传内容缺乏故事性。法典体系庞大、内容繁多,通过短时间的宣传宣讲,更难讲深讲透,加之,法典宣传政治性太强,宣传内容不够灵活,缺乏故事性和趣味性,往往达不到宣传效果。3.民众的参与度不高。对于开展群众讲座、以及开展进村讲座,很多群众往往不愿意参加,总认为法律很僵硬、离我们太远,即便参加也人数不多,收效不大。因此建议:
1.提高思想站位。进一步提升各级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一把手,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落实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的认识,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示范带头宣传学习民法典及习近平法治思想;2.缩小城乡差距。培养高素质的宣讲队伍,缩短各乡镇之间、单位之间工作开展的差距,调配宣讲资源,补强短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高质量走进群众。3.利用好新媒体。利用新媒体宣传,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提升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4.创新普法形式。鉴于法律宣讲存在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专业性太强等工作实际,要增加对法条解读的故事性,趣味性,让人民群众能够最大程度的接受,例如开展“以案普法,以案说法”,让人民群众的案例中轻松学习法律知识,明白法律真理。5、杜绝形式普法。普法工作是一项社会治理,涉及到良好社会秩序的建立和维护,各普法宣传队伍、成员单位,责任主体要杜绝形式主义,拒绝走过场,拍怕照等情况的发生,并充分利用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月的机会,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校园,进企业,进乡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