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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完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0-08-14  来源:侨联  浏览次数: 字号:〖

2016年全面“二孩”政策放开后,托育需求巨大与市场供给不足的情况愈演愈烈。近年来,国家及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托育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调研发现,目前我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明确政府部门职责;二是缺少行业规范及相应监管考核;三是从业人员队伍培良莠不齐;四是财政投入及社会力量推动不足。

 为有效提升常州早期教育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教育需求,加快常州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我们建议:

一、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指导并规范我市婴幼儿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2019年10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中明确指出,托育机构需经有关部门登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提交《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场地证明、工作人员资料等材料后才能正式招生,因此卫生健康部门已经明确是为托育机构的主管部门。

建议在社区试点的基础上,尽快出台符合我市实情及发展特色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政策和法规,指导和规范-3岁早期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行业发展。

二、建立政府指导、服务、监管一体化工作推进机制

建议政府成立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相关协会,并出台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尽快将早期教育纳入学前教育的总体规划,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探索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卫健委主导,教育局、妇联、社区、托幼机构和具有相关专业的高校等相关单位协同合作的早期教育工作推进机制。

三、制定行业规范,进行监管考核

通过制定相关行业标准,将早教机构纳入主管部门行政审批与管理,由主管部门卫健委协调教育局、妇联相关高校等部门,共同对早教机构准入、师资力量、卫生保健、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等进行监管,提高早教机构日常监督合法化、有序化、规范化。

四、重视从业人员队伍培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

建议尽快实施婴幼儿师资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制定《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规划和标准》,在相关高校开设专业门类,加快多层次的从业人员队伍和专业人才队伍培养,构建早期教育师资专业学科体系。

五、加大财政投入,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共同推动

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强化政府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到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服务体系建设中来。可通过建设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购买公共服务、培养专业人才等形式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指导、服务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也可在借鉴上海市十三五市政工程《社区幼托》的基础上,探索并实施具有我市特色的社区幼托公共服务体系。此外,通过制定政策吸引更多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早期教育,探索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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