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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开始办理 大学生60元
发布日期:2012-09-17
  缴费标准
  类别 缴费金额
  老年居民 240元
  非从业居民 450元
  未成年居民 90元
  在校大学生 60元
  市区2013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目前已开始办理,年度缴费期为9月1日至11月20日。 缴费标准有调整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常州市市本级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规定,201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老年居民”240元/人、“非从业居民”450元/人、“未成年居民”90元/人、“高校大学生”60元/人,符合规定的特困居民参保费用由政府全额承担。 缴费时间无变化根据我市居民医保相关政策规定,每年9月1日至11月20日为集中参保缴费期,居民只有在此期间内按时缴费才能确保享受下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对于各高校秋季入学首次参保的新生,从本人参保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医保待遇,保险年度自当年参保缴费次月起至次年12月31日止。 两类人员要注意从以往的参保缴费情况看,有两类人员由于疏忽未能及时在代扣代缴银行卡上存足保费,造成扣费不成功,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一类是“老少居民”。部分未成年居民由于家长疏忽未在代扣代缴银行卡上及时存足保费,部分老年居民由于年纪大或者代缴费的子女疏忽造成未能及时参保缴费。在此提醒各位家长和子女,请及时为您的孩子、您的父母或者提醒您的父母在代缴代扣银行卡上存足保费,确保扣费参保成功。 另一类人员是“新参保居民”。部分新参保居民办理登记手续后,并没有到交通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有的办了代扣代缴手续但没有在银行卡上存足保费,导致不能扣费或者扣费不成功。在此也提醒此类居民,请在办好参保登记手续后立即到银行办理代扣代缴手续并存足保费。 缴费方式要分清已办理过银行代扣代缴手续的,只需于缴费期内尽早在该银行卡上存足保费即可;中小学生首次参保的,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高校大学生首次参保与续保人员均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学校代收代缴保费;其他居民首次参保的,到本人户籍所在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到交通银行市区任一网点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在代扣代缴银行卡上存足2013年度个人应缴纳的保费,由交通银行代扣代缴。 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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