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首设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优先支持示范园区
发布日期:2010-11-09
近年来,我市通过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打造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办好文化产业交流、培育文化品牌等一系列有效措施,通过抓紧构建融资渠道、技术支撑、人才培养引进等公共服务平台,使文化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将文化产业建设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繁荣文化产业,加快文化常州建设,我市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近期,将首次设立我市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优先支持一批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对我市文化产业具有重大示范效应和拉动作用的重大项目。
本次首设的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重点支持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和《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常州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重点文化产业,包括动漫游戏业、影视传媒业、文化旅游业、工艺美术业、印刷复制业、广告会展业等。其中,2010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主要使用范围为:行业标准制定以及技术研发、市场推广等公共平台建设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富有地方特色的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利用项目。
当前,我市要抓住国家和省、市高度重视文化产业的机遇,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形成集聚效应,促进文化产业发展;要加强文化企业品牌建设,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据悉,2010年度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申报正在开展中,首批引导资金总额数百万元,今后还将逐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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