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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住房保障5年规划 分四个层次全面保障
发布日期:2010-08-24
按照我市住房保障5年规划,我市住房保障的总体框架是:人为标的,分层保障,互相衔接,全面覆盖。
人为标的,就是以保障人人有房住为目标,在城区范围内人均住房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收入80%的家庭,全部列入保障范围。
分层保障,就是分以下四个层次,对保障对象全面进行保障:
1.低保户和低收入群众。就是人均住房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可支配收入50%以下的人群,实施廉租房保障。至今年上半年,全市符合条件的6666户家庭已享受了廉租房住房保障,其中1016户是实物配租,5650户是租金补贴。
2.较低收入群体。就是人均住房在18平方米以下,人均可支配收入50-80%的人群,提供经济适用房保障。至今年上半年,已有10197户享受了经济适用房保障。其中4941户享受了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政策,有5256户享受了购买经济适用房8万元补贴。
3.夹心层人群。这部分人群符合经济适用房保障条件,但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又不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从去年起为其提供公共租赁房,到今年底可落实3000多套。
4.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人员。这部分人的公共租赁住房一般由各辖市区的工业园区负责建设,到今年底可落实7000套。
这四种保障形式互相补充,互相衔接,以达到全面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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