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贫困儿患4类重大疾病可获50%-100%慈善救助
发布日期:2010-08-12
记者昨天下午获悉,我省在全国率先推出全省统一的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制度,患有白血病等4类疾病的贫困家庭儿童,符合医保政策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可获得50%—100%的慈善救助。市第一人民医院作为我市唯一入选医疗机构,被列为全省救治贫困家庭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的8所定点医院之一。
根据新出台的《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本省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的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和纳入医保统筹的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若身患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先天性心脏病、尿毒症、恶性肿瘤4类疾病之一,其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中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以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后余下部分,可获得慈善救助。孤儿由慈善救助资金全额承担,低保家庭患儿由慈善救助资金承担80%,低保边缘家庭患儿由慈善救助资金承担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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